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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0

一本爱孩子的书



《捕捉儿童敏感期》是一本关于如何对待孩子的敏感期的书,作者是孙瑞雪,她是中国著名的教育家、儿童心理学家,“爱和自由、规则和平等”教育精神的发起者和倡导者;中国宁夏科学启蒙研究会创办人。

孙瑞雪发展和延伸了一套完整的儿童发展的爱和自由理论和敏感期理论,其贡献在于帮助成人了解儿童的心智发展过程,并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其创作的社会科学专著《爱和自由》与科学教育专著《捕捉儿童敏感期》开创了中国幼儿教育界的新纪元。

这本书收录了她所创办的“爱与自由”幼儿园中200个孩子在0-10岁敏感期时期的真实案例,跨度长达10年,通过一个个案例,来阐述了自己的对于儿童敏感期的理解。

所谓“敏感期”是指在0-6岁的成长过程中,儿童受内在生命力的驱使,在某个时间段内,专心吸收环境中某一事物的特质,并不断重复实践的过程。顺利通过一个敏感期后,儿童的心智水平便上升到一个新的层面。

敏感期的理论来自于意大利教育学家兼心理学家蒙特梭利。

蒙特梭利借用了生物学家对生物的描写、借用了关键期的概念,提出了自己的敏感期理论。通过对幼儿自然行为的细致、耐心、系统地观察后指出:儿童在每一个特定的时期都有种特殊的感受能力,这种感受能力促使他对环境中的某些事物很敏感,对有关事物的注意力很集中,很耐心,而对其他事物则置若罔闻。

蒙特梭利研究发现:当幼儿处于某个敏感期时,会产生一种敏感力。当敏感力产生时,幼儿内心会有一股无法抑制的动力,驱使他对他所感兴趣的特定的事物产生尝试或学习的狂热,直到满足需求或敏感力减弱,这股力量才会消逝。蒙氏称这段时期为“敏感期”。有些教育家则称为学习的关键期或教育的关键期。

关于蒙特梭利,后面有机会再拜读一下相关书籍理论后再做记录吧。

这本书一共分为8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介绍了4个孩子的敏感期故事,让我从几个简单的故事,初步的对敏感期的概念进行了大体的模糊的理解。第二部分着重讲了0-2岁半孩子的敏感期的主要特点,第三部分则是2岁半-3岁的孩子,然后是3岁至4岁的孩子,接下来是4岁至5岁的孩子,再是5岁至6岁的孩子,第七部分是6岁以上的孩子,最后一部分讲的是孩子应该怎样学习。

看完这本书,我的感受有以下几个方面:

配合孩子的敏感期,让他去多接触多发现多感受,而不是一味的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到孩子身上,认为这个对孩子好,但是,即便再好,孩子不感兴趣,很可能会适得其反。

我没有形成一套体系的育儿理念,但是也还算是有个模糊的思路,就是要和孩子平等对待,不能对孩子生气,孩子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有做得不好的,那一定是大人没有教好。孩子做的不对的地方,和孩子多耐心解释。不过这本书读下来,我发现按照这本书的理念,我有些做法不是很正确,比如典典喜欢动不动扔东西,我之前的做法是把他抱过来,跟他细声细语解释,典典不能随便扔东西,你看,小车都被你扔坏啦,扔坏了,以后就不能玩了。然而孩子却不会懂我说的这些意思,该扔还是照扔不误。读过这本书之后,我了解到,典典目前是处在扔东西的敏感期,他在通过扔东西,探索世界,认知世界,建立起对空间的认知。等他这段敏感期过去之后,他就不会再乱扔东西了。所以,我今后的做法是,让他放心的去体会,去感受,扔乱的东西,我跟在后面收拾好就行了。

让孩子尽可能多的去感受世界,去体验世界,在幼儿时代能把以后成人世界中碰到情况都体验一番,以后长大了,再碰到相似情况的时候,他不会迷茫,不会无助,不会不知所措。

觉得比较有用的书摘内容如下:
  • p9,不要轻易打断孩子,叫孩子之前先看一下他在干什么
  • p18,选幼儿园应更看重人文环境,没有良好的人文环境,其它都是空谈
  • p28,孩子需要全身心的陪伴,而不是屡屡分心的爸爸妈妈
  • p32,孩子正确的学习方式,实际是一种生活,当“学”成为了生活,才叫乐趣,才叫学
  • p37,口腔敏感期过渡时间的长短跟所提供的满足条件有关。口腔敏感期严重得不到满足的孩子会抢别人的食物,随意拿别人的东西,捡掉在地上的食物,注意力固定在食物上而无法学习。在长牙的敏感期,应该给幼儿提供较硬的食物让他们练习咀嚼,他们常常会嚼了吐,吐了又嚼,但从不咽下,有时会被卡住,但幼儿会自我调整。
  • p38,孩子用口腔探索环境的敏感期应该在2岁以前完成。渡过这段敏感期后,儿童会出现高度的宁静和下一步的智能需求
  • p41,在我们成人看来,无非是这样的,硬的和软的,无味的和有味的,不同质地的,可吃的和不可吃的,还能有什么呢?但对于一个幼儿来说,他正是用这种方式感觉他口的各种能力,口的部位功能以及口的极限。与此同时他在体验着他周围的世界,在学会选择他究竟能够把哪些塞进他的嘴里,建构只属于他的自我世界。
  • p44,八九个月的幼儿非常喜欢抓捏软的物体,手的活动不只是手的活动,而是有着智能的目标。成人常常因为无知,给儿童设置了很多障碍,剥夺了他用手的自由,也剥夺了他认知世界的机会。
  • p140,把孩子自身和孩子做的事情区别对待:你是爱孩子的时候但你不喜欢他这样做。让孩子感觉到这点,孩子就会安心和有勇气面对自己的行为
  • p219,5岁以后,孩子对科学实验开始感兴趣,这时他们的兴趣点并不在于学知识(这是一个巨大的误区),而在于通过实验发现事物的秘密,认识客观事物。这种认知是由儿童的兴趣引导的,他们乐于发现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关系。
  • p219,孩子的视角看问题,两个7岁的孩子看到一个小孩在路边玩自己的尿,被自己的妈妈训了。老师问两位孩子,如果他是你们的小孩,你们会怎么对待他呢?一位孩子说,让他玩呗,玩完了给他洗个澡就行了。另一位孩子说,去找一个他没有玩过的玩具,把他的注意力吸引到这个玩具上,这样他就会高兴了。读到这里,让我感受到,最懂孩子的其实还是孩子,大人们可能会受到自己多年的成见来评判孩子的行为,但是很多做法可能是错误的,在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孩子的问题的时候,请教一下其他的孩子,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更好的答案。
  • p222,孩子的很多敏感期,如果被阻碍、被破坏、被推迟了,如果成长环境始终没有改善,这些敏感期就可能延迟至成年甚至老年,孩子会长成有各种心理问题或各种行为障碍的成人。
Posted on September 20, 2019 | Categories:

2019-06-08

公式化沟通

上周在和夫人一起开车回家的路上,听了夫人播放的得到APP里播放的音频节目,古典提到了几本书,其中有一本听了介绍之后挺感兴趣的,叫非暴力沟通,古典说,读过这本书之后,可以感受到办公室里的沟通,充满了火药味道。

于是饶有兴趣的拜托夫人买下了这本书。今天有得空闲,就读了起来。

书的开头就提到了甘地,印度『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得发起人,想必是作者受他影响很大,所以书名也取为『非暴力沟通』。

我对甘地没有太多感觉,或者说基本没有好感。看过有关他的纪录片,但还是没太能接受他的作为。这里就不太扯远了,反正这本书得开头,并不是特别得吸引我的。

但是渐渐的读下去之后,发现了这边书里给了我许多有用,长期以来一直倍受困惑得答案。比如说更好的沟通方式,或者在我理解来,这就是一套公式。在读这本书之前,我都一直很困惑,不知道如何正确的与人自如的沟通,看到别人和其他人沟通得很自如,我只能在一边观察,却又不能总结出什么要点。而每次自己和其他人进行沟通,都是硬着头皮,凭着自己的感觉在进行沟通,沟通的结果好与坏,也挺随缘的,多数是比较生硬的沟通,和厚着脸皮挨批评,没有很好的很顺利的很自如的进行自己想要的沟通。

这让我想起了我参加国际化人才外语培训班之前,我的英语状况。和我蹩脚的沟通水平比起来,我当时的英语水平明显要好不少,但是也是一片混乱,做题完全靠语感,写作起来语法也是完全靠蒙。直到中南大学的杨军老师给我们上了第一堂课之后,我的英语的新世界大门才被打开。杨军老师第一堂课给我们讲了英语的标点符号,讲了英语是一种很有逻辑感的语言。对于很注重逻辑感的我来说,一下子感觉以前的一团乱麻就全部被理清了,思路一下顺了,语法也一下子提升了一个新的层面的认知。

又说远了,接下来继续说这本书。从这本书里,我收获到,沟通其实也是一种有着自己的逻辑的学问,有自己一定的公式可以套用。我是感觉对我这种沟通小白来说,很受用。

主要的公式又以下几种:

  1. 表达自己的时候,先说出自己观察到的,然后再描述自己的感受,说出自己的需要,然后提出自己的请求。
  2. 回复对方的时候,先描述对方观察到的,然后再描述对方的感受,描述对方的需要,然后描述对方的请求。

通过这样的交流,可以很具体化的沟通,比起抽象的、模糊的沟通,沟通双方更能够知道对方的感受,对方的关注点,更能有效的沟通。

对于称赞,作者说到,我们称赞他人时,要从心底由衷的称赞,要称赞他人的行为提升了我们的生活品质。对于如何接受别人的感激,作者在开头说出了我的心里话:在听到别人表达对我们的感激时,我们也许会觉得别扭。我们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那么好。我们甚至会担心别人对我们有所期待。此外我们还可能会担心在将来失去别人的赏识。我就是这种心态,每次听到别人的夸奖时,我总是特别不自在,不知道别人这种夸奖的目的,也不知道人家是不是出自内心的夸奖,所以每次都不知道该如何优雅的回应对方。不过这块,不知道是翻译的原因还是我的理解的问题,这部分完全没有读懂作者的意思。

摘几句书中的句子:
当我们认为自己无可奈何时,我们不再是生活的主人,而是沦为了机器。
我生气的原因不在于别人做了什么,而在于我怎么看待对方及其行为。
Posted on June 08, 2019 | Categories:

2016-05-22

从宇宙开始说起

《万物简史》是很厚的一本书,从宇宙简史开始讲,讲到地球简史,讲到生命简史,讲到人类简史。每一次探索每一次进步,都离不开各种科学家们的前赴后继,有的科学家们有可能研究一辈子,最后也只可能默默无闻;有的科学家则是天赋惊人,集大成于一身,没有他们,可能整个科学史都要随之要改变。随着科技的进步,科学界对宇宙的了解越来越深入,但是对地球的了解却还及不上对宇宙的了解多。

有时候一门学科需要很多其他学科的知识。需要很多其他学科的学者来配合,比如考古学家会需要地质学家的帮忙,会需要物理学家的帮助,但是往往其他学科的学者提不起兴趣。

人类史上的天才科学家有很多的,诸如如雷贯耳的牛顿、爱因斯坦等,也有看完这本书之后才刚知道的卡文迪许。

卡文迪许研究了空气的组成,发现普通空气中氮气占五分之四,氧气占五分之一。他确定了水的成分,肯定了它不是元素而是化合物。他还发现了硝酸。

卡文迪什在电学上进行了大量重要而不为人知的研究。他在1777年向皇家学会提交论文,认为电荷之间的作用力可能呈现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的关系,后来被库仑通过实验证明,成为库仑定律。他和法拉第共同主张电容器的电容会随着极板间的介质不同而变化,提出了电容率的概念,并推导出平板电容器的公式。他第一个将电势概念大量应用对电学现象的解释中。并通过大量实验,提出了电势与电流成正比的关系,这一关系1827年被欧姆重新发现,即欧姆定律。卡文迪什对电学的研究基本都没有发表,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的最后五年致力于对卡文迪什个人实验记录的整理,于1879年出版了麦克斯韦注释的《卡文迪什的电学研究》,卡文迪什在电学上成果才使世人知晓。

1797年卡文迪什完成了对地球密度的精确测量。

而关于生命,什么才是生命,科学家们认为在温度到达一定高温以后不会再有生命的迹象存在了,但是后来发现在火山口的岩浆里有生物却活得很自在。对于人类来说,人类的生存环境只要稍微产生变化,就会导致无法生存。人类出现的历史,在宇宙史上不过是小小的一刹那,一瞬间。我们知道得越多,就不知道得越多,我们越感受到宇宙的宏大,就越觉得自身的渺小。书的封面上就写着“本书在讲述科学的奇迹与成就的同时,还浸润着浓郁的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作者一次次把目光对准人类那些糟糕的发明,震惊于人类对海洋的危害、对大气的污染以及对动物的赶尽杀绝等。全书从科学发展史的角度对‘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这一千古命题作了极为精当的阐释。每一个人在阅读此书之后,都会对生命、对人生、对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产生全新的感悟。一位美国小读者的父亲说,读过《万物简史》之后,他对死亡不再感到恐惧。作者认为,这是一本书所能获得的最高评价。”

《万物简史》可以说是包含了科学界的大多数学科。作者讲述了从18世纪开始的科学家们的探索历史,学者猜测、推断、试验,那个技术和资源都不如现在的年代,一步一步的接近着世界的真相。

尽管中文版的翻译有几处被诟病(《万物简史》中文版翻译质量低劣),不过总的来说还行。没有看过原版,也没有对我阅读造成太大影响。

Posted on May 22, 2016 | Categories:

2015-11-25

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

最近看了本大数据的书,叫《大数据时代:生活、工作与思维的大变革》。在地铁上零零碎碎看完。

看完之后收获不少,颠覆了以前的一些想法和概念。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所理解的大数据是,现在这个社会是信息爆炸的社会。以前的说法是,在互联网里,没人会知道你是一条狗。但是这句话拿到今天来说,反着说是没有一点问题的,在互联网里,哪怕你是一条狗都能被查出来。因为现在互联网上的信息实在是太多了,自己留下的信息也会很多,除非完全不上网。就举个栗子来说,以前在京东上,有个女的对京东的商品做出了一番评价,结果被网友们掘地三尺,查出了人家是在央视工作等一系列相关信息。像这类查人信息的事情我也做过一些,主要方式是通过手头上仅有的资料,查出人家的微博啊,微信啊,QQ啊等等,然后根据微博、微信、QQ的用户名再进一步用搜索引擎查出更多的信息。这就是我当时自己理解的大数据。互联网的信息十分多,利用相关性,从“大数据”中我们可以查出一个人的很多信息。

不过读完这本书之后,就完全不是这个意思了。所谓大数据,是和数据分析有关的。像在以前做数据分析时,手里所掌握的数据是有限的。只能够以采样进行抽样分析处理。而在大数据时代呢,所掌握的数据就是全集,没有抽样这个概念了。基于这种关系之下,人们不再像以前那样,通过样本,来研究因果关系,从而能够进一步对整体做出预测。而大数据的概念下,只需要研究相关关系即可,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发现某些事情的发生,同时发生了另外一些事情,然后研究其相关关系,可以对整个全集进行分析,在这种情况下,因果关系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不过我存疑的是,对于当前的数据,怎么也达不到全集,而只能是有限全集,通过这个有限全集,来预测未来。比如说知道去年全年的机票订单情况,来预测今年的机票订单趋势。

Posted on November 25, 2015 | Categories:

2015-03-30

Kindle Voyage

Kindle Voyage:快速了解

前几天正在用Pro/ENGINEER琢磨画图,突然接到亚马逊快递员的电话,说有快递。心中布满疑惑,我最近没在亚马逊网购啊?拿到包裹之后打开一看,原来是亚马逊最新版的电纸书Kindle Voyage。得,知道了,肯定是浩子送的没跑了。一问果然是。真的是太感谢他了。

用着Kindle,在来长沙的路上,读完了东野圭吾的三本小说。《变身》、《平行世界的爱情故事》和《分身》。不得不说Kindle电纸书的阅读效果是相当舒服的,虽然开始对翻页时的闪屏不适应,后来也慢慢地习惯了。手上拿着Kindle,唯一能做的事情只有静下来看书。

再说说这三本小说,基本都是类似的架构,两个有关联的身份,移植和被移植,现在和过去,复制与被复制。东野圭吾一如既往地在三本书里讲完了三个略有相似而又不尽相同的故事。不过个人感觉还是比较平淡,故事的谜底在随着情节的发展中慢慢展开,真相也一步步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好像一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而故事的结尾也基本都能由读者顺着最好的方向给猜出一个大概。较为喜欢的还是《分身》的结局,两人终于见面后,聊起了柠檬,全文完。感觉还是没有之前看《白夜行》和《嫌疑人X的献身》那种意想不到。最喜欢的书还是《嫌疑人X的献身》,到最后的真相大白不由得佩服作者的想象力。

还是回到Kindle,希望借助浩子送的这部Kindle,来阅览更多的书籍。

Posted on March 30, 2015 | Categories:

2014-06-21

公道自在人心

最近在地铁上利用上下班的时间翻完了这本《乱时候,穷时候》,作者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她六十岁才学写字,七十岁来写书。

读过前部分的【乱时候】,才知道没解放之前的中国到底有多乱,战火纷飞,土匪横行,国共拉锯;读过后部分的【穷时候】,才知道TG建国之后,人民的生活到底有多困难。

书里是从一个普通人物的视角来记录这些年代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些小事情、小故事的。文字朴实,没有华丽的噱头,读起来,就像是一位老人家在给你讲他们那辈子发生过的种种事情。

作者阅历丰富,历经战乱、饥荒年代,笔下故事篇篇精彩传神,每个字都“钉”在纸上,每个字都“戳”到心里。

Posted on June 21, 2014 | Categories:

2012-03-27

五线谱上的诗

“你好哇,李银河”

这些信件就是在这样一句显得有点无赖,有点调皮,有点故意,有点随意,有点诙谐,有点幽默的招呼中开了个头。

豆瓣网友MONSTER说得好,情书怎么传递最浪漫?在我的意识里,莫过于鸿雁传书,虽不知鸿雁到底是多么爱意浓浓的鸟儿,但想象一下,心爱的人儿养一只信鸽,洁白无暇地飞入你的屋子,扑腾两下翅膀,接受一个爱抚,卸下腿上的纸儿,颤巍巍地打开,甜蜜瞬间直抵心窝,然后让心语从笔尖流淌到纸面,对鸽儿说几句赞语,目送它踏上归途,开始一段爱的旅程,自己则每天怀着小火车突突的心情,期盼着鸽儿再次归来,即使春未透,花枝瘦,相恋的人儿也没有愁时候。愉快地记述生活里的点点趣事、种种感悟和丝丝想念,小心翼翼地折叠装封,郑重地写下那个神圣的地址。

虽然偶尔丢失的信件和缓如蜗牛的效率常常让人恼火,但回信放在手心那一刻,种种不快都烟消云散,只剩下温柔拆信时的兴奋和喜悦。邮局的阿姨和骑着自行车的投递员叔叔固然不如那洁白的鸽儿可爱,但借助情书这种情意交流,仍让人心生柔软,透出一股浪漫气质。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虽然无人陪伴,但池塘边,黄昏下,细细品读远方人的信儿,却也能成为日后常常忆起的一缕心香。

书信中王小波时而调皮,时而沮丧,时而风趣诙谐。读他的文字是轻松的,读他的文字是诗意的。而书中最诗意的一句话,莫过于

做梦也想不到我会把信写在五线谱上吧。五线谱是偶然得来的,你也是偶然来的。不过我给你的信值得写在五线谱里呢。但愿我和你,是一支唱不完的歌。

李银河自己也说,她不相信世界上有任何一个女人能够抵挡住如此的诗意,如此的纯情。

把整本书的前半部分书信内容读下来,让我想起了大学时候(2005年左右)读过的余杰的《香草山》。《香草山》里是自传性质的书信体模式,内容都快忘得差不多了(当时没有做读书笔记的习惯…),只记得书里面描述的内容十分纯洁,十分淡然,没有猜忌,没有波澜。相比较起来,王小波的文字就给我感觉带有一点儿调皮的味道,而调皮中又富含浪漫气息。大学时候看的《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好像当时都没太看懂,而《沉默的大多数》也只是通读了一遍,仅了解到了他的诙谐、荒诞幽默。而看到书后半部份的《绿毛水怪》,则是个小惊喜,为陈辉与妖妖的相识相知而暗自高兴,为他们相离再相聚而叫好,为他们永别再相聚而又再永别而伤神。

“告诉你,一想到你,我这张丑脸上就泛起微笑”

“请你不要吃我,我给你唱一支好听的歌”

“我和你好像两个小孩子,围着一个神秘的果酱罐,一点一点地尝它,看看里面有多少甜。”

“我和你分别以后才明白,原来我对你爱恋的过程全是在分别中完成的。就是说,每一次见面之后,你给我的印象都使我在余下的日子里用我这愚笨的头脑里可能想到的一切称呼来呼唤你。”

“亲爱的,我对好多人怀有最深的感情,尤其是对你。”

Posted on March 27, 2012 | Categories:

2012-03-08

每个人都是一个牧羊少年

故事很简单,但整篇读下来,让我思绪万千。

父亲

少年和父亲提出,不想当神甫,想要云游四方。父亲解释几番下来,少年仍不变心。父亲开口说:“我们这里,只有牧羊人才四处游走”。“那我就去当牧羊人。”父亲没再说什么。第二天,父亲给了少年一个钱袋,并祝福了他。通过父亲的目光,他看出父亲也想云游四方。这个愿望一直存在。尽管几十年来他一直将这个愿望深埋心底,为吃喝而操劳,夜夜在同一个地方睡觉。

水晶店老板

少年在水晶店里打工,老板是个虔诚的伊斯兰教徒。在他心中,一直有一个梦想,那便是按照《古兰经》里所说,每个教徒一生之中至少要有一次,去一趟圣城麦加。年轻的时候,老板开始攒钱,开店,想能攒够一笔钱,然后去麦加。这些年来,他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从店前经过,朝着麦加的方向走去。中间不乏富翁,但大部分更多的朝圣者比他当年还要穷。他看到了归来的朝圣者,尽管回来时都兴高采烈,但是,他们那群人,比如说那个鞋匠,当年为了去麦加在沙漠里走了将近一年,现在却觉得穿街走巷做生意比朝圣还要累。老板从鞋匠那看到了自己未来的影子,他开始害怕实现他的梦想,害怕实现之后,就没有活下去的动力了,他宁愿只保留一个梦想。

赶驼人

赶驼人曾经住在开罗不远,有孩子,有菜园,而且全家人也去了一趟麦加。谁知道有一天河水冲走了一切,他成为了一个赶驼人。赶驼人找过占卜师,请求他们为他预知未来。“为了采取行动,避免我不喜欢的事发生。”但是占卜师拒绝了他。“如果是好事,那将是一个意外的惊喜;如果是坏事,在它发生之前你就要受很多苦。”,占卜师说道,“我卜算未来的方式,是通过当前的预兆。秘密就在当前。如果关注现在,你就能改善它。如果改善了现在,那么,将来也会变得更好。忘掉未来吧,每一天里都蕴含着永恒”。

炼金术士

炼金术士有块点金石,这块石头的一点碎片就能将任何金属变成黄金。对智者而言,金子是发展最完善的金属。他告诉少年自己认识一些真正的炼金术士,他们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试图使自己像金子一样发展,于是发现了点金石。因为他们知道,当一个事物在发展时,它周围的一切也会发展。铅、铜、铁同样也有需要履行的天命。谁若干涉其他事物的天命,谁就永远发现不了自己的天命。他是少年的导师,他带领着少年穿越沙漠,走向金字塔,他让少年去了解自己的心,去理解世界之魂。他帮助少年实现了天命。

圣地亚哥

当他执意要云游四方而去当一名牧羊人的时候,我就被他为理想而不顾一切的执着劲头而打动。当看到他到达非洲被骗的一无所有而替他感到扼腕。在水晶店待上一年之后,经过一番犹豫,最终还是踏上了去金字塔寻宝的路程,尽管他几乎用了整整一年,才走完这两个小时的路程。第一次读到时看得有点热泪盈眶。最后少年完成了自己的天命,对我而言,我比较钟意的是他完成天命的过程,而非结果,当然,有个不错的结果是个令人愉快的事情。但同时,天命快完成之时,也正如水晶店老板所说,梦想完成了。书也到结尾了。

……

其实,父亲、水晶店老板、赶驼人、炼金术士,不光是他们,做爆米花的、甜食店老板、英国人等等,每个人都是一个牧羊少年,都或者已经,或者曾经,或者正在想过要完成自己的天命。

摘句子:

一旦作出决定,实际上便坠入了一股巨大的洪流之中,这洪流会把人带到一个你做决定时从来没想到的地方去。

蝴蝶预示着好运将至,就像蟋蟀、蝈蝈、蜥蜴和四叶草一般。

沙漠是个任性的女人,有时候会让男人发疯。

恰恰是实现梦想的可能性,才使生活变得有趣。

所有发生过一次的事,可能永远不会再发生;但所有发生过两次的事,肯定还会发生第三次。

这不是个陌生的世界,这是个崭新的世界。

不管是牧羊人、海员、还是推销员,总会有一个地方令他们魂牵梦所,那里会有一个人让他们忘记自由自在周游世界的快乐。

Posted on March 08, 2012 | Categories:

2011-12-13

寻路中国是一部纪录片

何伟,一个比中国人更懂中国的美国人,他在七年时间里驾车漫游于中国的乡村与城市,记录下了中国社会的重要变迁,写下了《寻路中国》这本书。

全书一共分成三部分。刚开始看第一部分的时候,还以为这只是一本有趣的沿着长城自驾游的游记。里边还不时的来几道中国驾照考试中的题目来作为冷笑话,增添了不少黑色幽默和阅读的轻松感。比如,当何伟和当地人吃饭时被劝酒时,何伟写到

争先恐后地,他们举起手中的酒杯。

“对不起,我今天只喝茶”,我告诉他们,“我下午要开车,所以不能喝白酒”。

“啤酒呢?”

正是这个问题,在驾驶员试题里显得有些诡异:

212题 行车前,驾驶员:

A) 可以少量饮酒。

B) 不能喝酒。

C) 可以喝啤酒,但不能喝别的酒类。

接着看他的长城自驾游记,会诚服于他对中国历史的了解颇深。

越往西行,越来越荒凉,乡村的人口越来越少,青壮力都上城里打工去了,以后,他们会在那里安家,住下,生活。剩下的乡村,慢慢荒凉,无人。读到这里,心情沉重,顿生一丝忧伤。

第二部分说的是北京郊县一个农村中人们的转变。开始人们都很穷,但过得也还算自在。何伟在那租了一间房来享受这难得的寂静。但是村子终归还是穷,有一部分则穷则思变。租房子时给何伟帮忙的魏子淇就想方设法的发家致富,先是种水蛭,后来也考虑过安利,还对一个互联网基金的公司产生了兴趣。最后,他把目光投向了旅游业。北京的汽车开始增多,而随之自驾游也开始增多。他则依靠发展旅游做餐饮,而且,做得比周围的人更有想法,从此也发家了。和我表舅有点相似,他也琢磨过很多赚钱的事情,年轻时候没少在外面打工,后来跟着人卖饲料,学会了不少,最后回来自己开始卖饲料,赚了不少钱。把家里重新盖了一栋楼,也购置了私家车。去年还听他还在琢磨着新的赚钱项目。日子看上去应该是越来越好了。书中写到魏子淇却开始越来越不安,有钱方面的压力。而妻子也很有怨言,丈夫经常跑外面与各种人喝酒,陪家人的时间越来越少;而且餐馆的生意越来越好,作为主勺的她却越来越忙;自己有新的想法,比如说卖自己特质的食品,想像丈夫一样入党,都被丈夫一口否决。最后她干脆放弃,“我管不了”,空虚的她开始一心向佛。不知表舅那会不会有这种困惑,钱确实多了,生活条件确实也是改善了,但是应酬也多了,压力也大了,陪家人的时间也少多了,这种日子,真的算是越来越好了吗?

前两部分反映的是贫穷的中国和发展中的中国,而第三部分则看到了巨变中的中国。何伟去了浙江,在这里,生产着中国市场上一般的体育器材、展中国服装行业需求量百分之七十的纽扣,中国国内市场份额一半的扑克牌、占全球总产量四分之一的塑料饮管、中国产量中百分之九十五的各类衡器、全世界三分之一产量的袜子,全世界一半产量的领带等等等等。这里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打工者,他们充满热情,充满干劲,对未来充满希望。在这里,何伟见到了英国十八世纪工业革命中的影子。一个平凡的小镇,能迅速发展成工厂重地,山头被填平,一座座厂房拔地而起,各种创业者在指挥着新的企业诞生。在这里,推动中国发展的更多是这些新兴经济,而政府的不作为或少作为,则让人感到庆幸他们没有起到反作用。回望自己家乡小镇,也是在迅猛发展,去年回家过年时,遍地已是奔驰宝马奥迪凯迪拉克路虎等等。而回乡下去拜访外婆时,却遭遇到了从未有过的堵车。

看何伟的书,就像在看一部BBC或NHK在中国拍摄的纪录片,反映的都是普通中国人的喜怒哀乐的平凡生活,他们都那么鲜活。虽然生活平淡似水,却又在不断发展前进,充满着各种平凡的感动。

Posted on December 13, 2011 | Categories:

2011-02-25

重来Rework

断断续续地读完了《重来》,这部书是有关创业方面的一些思维的书,接触到了不少观点。

比较认同的有:

  • 做一个产品,认真作好自己就行,一开始不要过于关注如何宣传,如何炒作,如何提高知名度,事实是,产品作好了,自然而然的,用户就来了,知名度也来了。
  • 产品不要盲从用户的需求而改进。客户的要求高了,你的产品跟不上了,说明你的产品更加基础化,面向的范围更广,更容易入门。而若是跟着大客户走的话,有一天,这些大客户突然选择了别的同类产品,你就完了。
  • 写作才华很重要。因为一个优秀的写手,写作是一方面的优点。另外,文笔清晰代表思路明晰。他们懂得如何与人沟通,如何把事情变得易于理解,他们善于换位思考,懂得抓重点、砍枝节。
  • 关于好点子,不建议马上着手开始干,放一阵子,当你还想做的时候,开始认真的去做。不然,那可能只是一时的头脑发热。

关于开会的,看样子大部分人都听讨厌开会的,hehe

世界上最可恨的打搅莫过于开会。原因如下:

  • 会议中充斥着纸上谈兵和抽象的概念,多是不切实际的。
  • 会议中能够传达的信息少之又少。
  • 人们在会上最容易跑题。
  • 会议要求人们作好充分准备,但大多数人根本没时间准备这些。
  • 会上制定的日程常常模棱两可,根本就没有人真正了解目标是什么。
  • 会议中总难免轮到那么一个低能人士发言,于是大家的时间都被浪费在他们的扯淡上。
  • 会议具有自我繁殖功能。一次会议总能引出下一次会议,以及再一次的会议,并且生生不息。
Posted on February 25, 2011 | Categories:

2010-12-03

卯个人

 

一直有看兔斯基作者的blog,相对于她画的兔斯基漫画,更喜欢她画的漫画日记,贴近平常生活,而不失诙谐幽默。

这次买到的这本书很好,刚好就是她的漫画日记的那种风格。读起来很亲切。

书的一开始,提到了高考。卯卯在考美术学校的面试时候,面试老师问了她一个问题,用三个词来形容她的家庭。卯卯在这个问题上动了下脑子:“一般人都会说,温暖、和睦、欢乐之类的词,这么说是没错,但是,都这么说,自己就淹没在无数考生中了”。所以,她用了一个与众不同的答案“两根筷子,三条腿的凳子,股票走势板”,并给出了很好的解释。然后,很顺利的被录取了。要做到不被淹没在众人中,还是要花点心思的。

中间还有不少卯卯小时候的趣事,幻想有超能力,被骗子诓钱,她小时候的梦想居然是想做个太妹- -|||。有次跑去给耳朵穿了36个耳洞,但是都很快长上了。。。

看了她的眼镜的那篇,我决定也像她那样,把眼镜摘下来,能不戴的时候就不戴。小学四年级,她的视力为120/180,散光每个45,眼镜每天戴了抄笔记;中学,250/300,散光每个70,配完眼镜后很少戴;大学毕业,225/275,散光无!呃,真是让人羡慕,眼镜度数居然下降了!向卯卯同学学习啊,吼!

什么是朋友们?卯卯说,朋友就是即使只剩下一包方便面,也愿意和你分享的人。大学里,她有两个死党,三个人一起发生过很多趣事,后来,卯卯找到了一份实习工作,与死党们联系也少了。终于,卯卯还是决定回来和死党们聚聚,却发现,她原来的位置,被其他人取代了。。。

另外有句话,也挺触动人的。“原来,做朋友也是要有资格的......”

书的最后,一块冰,想要进入各种容器,却格格不入,后来冰磨掉了自己的棱角,却还是没法装入器皿,最后,冰化成了水,这下,再没有任何容器能够为难它。只是它不再会流泪。

整本书读起来比较轻松愉快,加上都是和自己同时代的人,小时候的回忆、大学的旅程读起来都比较亲切。挺有意思的一本书。

Posted on December 03, 2010 | Categories:

2010-11-26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


受杨康推荐的一本书,买了很久,却一直拖拉没有看完,今天总算是看完了。不得不说,这本书带给我的观念冲击比较大。值得深思,回味。

书的介绍说是国内第一本精神病人访谈手记,不过我在读的时候完全没有在意这点,
书里20多个小故事,里边充满着各种各样的人和事,以及各种奇特的想法。
有的则一个月来一直在做同一个梦。
有的则有多重人格,身体里存在三个人。
有的盗取尸体,想复活自己的妻子。
有的杀了自己的女友,却一直生活在自己的幻想中。
有的认为自己是小说的里存在的一个角色,现实都是按照小说的步骤来进行,比如说,作者来见他,也是小说里安排的。写小说的,是患者他自己。半年后,患者出院了,暗示作者去看他们当时会面的那张桌子,作者去看了,发现背面歪歪斜斜的写着“半年后出院”。。。
有的则宣称能看到偷取时间的人,双手往别人的肩头上一拍,就把人家的时间给偷取走了,所以,他比周围的人都显得要年轻。
有的则能把人看成不同的动物,而作者就被她看成了一只蜘蛛,每当作者开始思考,她就看到蜘蛛开始在织网。
等等
相对于人和事,我更好奇里边的各种奇特的世界观。
有的认为蚂蚁是细胞,蚁后好比是人类的大脑,兵蚁好比是人体的防御系统,工蚁则是相当于人体的血液系统。蚂蚁是以这种生物形式存在于地球的;石头也是另外一种生物。
有的则认为女人是外星人。男人不懂女人,但是女人却很懂男人,好比是你养了一个宠物,你知道宠物什么时候饿了,需要什么。但是宠物永远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有的则认为地球是在被细菌统治着,当年恐龙一瞬间灭绝,就是因为恐龙威胁到了细菌的生存,所以,细菌让他们灭绝了。
有的则宣称被外星人劫持过,外星人跟她宣称,地球其实有远高于现在的文明水平,我们现在其实是真正的地球人他们弄的一套伪装。
有的则称自己是从平行世界,通过惠勒泡沫传送过来的,他们的那个世界,已经研究出了反重力系统,文明程度比现在要高出很多。但是现在他却碰到一个问题,他回不去了,那个世界传过来的只是他的记忆,而从没有考虑过回收。就好比美国曾经往太空发射过的旅行者探测器,它们源源不断地向地球发送它们得到的信息,却再也不可能回到地球了。。。
有的则在探究时间的尽头,世界就好比是一个拉直了的塑料薄膜,往中间放下一个小球,那个就是时间的尽头。
有的则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果冻。人和周围的物质就是果冻,而精神呢,就是果冻里的小气泡。果冻之外的世界怎么样,没人能知道。
想法都很诡异,奇特,但是在深入读完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之后,却不得不开始将信将疑。他们中间,有的人思想特别严谨,有的则还牵涉到了量子物理学,类举了许多例子,让人看后就算不叹服,也会开始产生稍许的动摇。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也开始在琢磨,这个世界到底是怎样的?我们来到世界究竟是为了什么?
还好没有太纠结,叹了口气,还是权当这是本科幻小说来看罢。
people only see what they want to see.

Posted on November 26, 2010 | Categories:

2010-09-04

看书

最近看了好几本书,东野圭吾的《白夜行》、《嫌疑人X的献身》以及网络小说《沥川往事》。过年的时候下了目标要把自己买的书全部看完,现在是旧账未销,新帐又来。接下来要看的书还有很多,东野圭吾的《放学后》、《恶意》,村上春树的《且听风吟》、《1Q84》1~2、还有另外买的两本带英文原文的《1984》和《动物庄园》。手贱,明明知道早先还有那么多的书没有读完,却又添上了这么多的书……唉,加油吧自己,眼瞅着这都9月了,一定要加紧读啊!不多说了,下面简单说点读后感,做个记录,以证明自己曾经读过-_-|||

《白夜行》,第一次接触东野圭吾的推理小说,整个故事在一片迷雾中渐渐揭开真相。在看多了动画片名侦探柯南之后再去看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会很容易能识别出真凶,但东野的小说,完全是另一种神秘,谜底到最后才快解开,但是在结尾的时候又给人一个意想不到的结局,就这么完了么?为结局亮的死去,雪的表现感到迷惘。“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另外我发现一个事儿,一本书最好还是完全看完后在去跟其他人聊,不然会有出入的。

《嫌疑人X的献身》,东野的这本小说篇幅比白夜行相对来说少了很多,花了一天时间看完。两个高智商之间的对话,一份简单而厚重的爱,严谨而又不留丝毫破绽的作案手法。不得不佩服东野的构思。看似一开始就知道了真相,却实际并非如此,高中数学老师的障眼法实在厉害,同样物理教授的破解也同样令人佩服。和白夜行一样,在结尾的时候给出了一个意外的结局。看完后心里感觉空空的。

《沥川往事》,这是本纯爱情小说了。一个一直自称乡下来的灰姑娘遇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十分有修养,十分有钱,十分有后台,十分有魅力,十分有人格,十分….(反正就是各种完美啦)的残疾人王沥川。老实说,这本小说我是耐着性子看完的,主要讲他们两是如何相识,然后相爱,再到相离,再到相聚,最后终于克服千难万险,走到一起,修成正果。我觉得好假。可能是书里对成功的描写得太少,一笔带过,让我觉得不可思议;也可能是男猪脚太过完美,相比之下我就想个垃圾一般,导致没有好心情去阅读;也可能是Alex那么严重的疾病,到最后居然还能如小强般坚强挺过来,让我鄙视作者弄成杯具结局不更打动人。个人感觉前部分比后部分写得要好。女生YY优秀读物。不过里边有很多太温馨的地方。比如:

第二天,沥川仍旧送我去上班,仍旧交给我一大堆饭盒。这次,每个饭盒上都贴了纸条:
“我是肉粥一号,请热一分钟。”
“我是茄子二号,请热四十五秒。”
“我是红烧鱼块三号,请热三十秒。”
“我是水果沙拉四号,生吃,不用热了。”
女同事们羡煞了,说沥川把翻译社当幼儿园了。

虽然最近看书大部分都是白天在办公室挤时间看,但还是喜欢下班后回到宿舍,打开iTunes,调低音量,在喜欢的音乐中慢慢翻书,嗯嗯,这种感觉真好。

Posted on September 04, 2010 | Categories: ,